校准记录信息包括:校准人、复核人、校准时间、校准单位、校准报告、是否合格等。
系统提供直接在器具列表中生成校准记录单的功能,同时也可按校准计划供检验记录的录入。校准计划挂接器具台账,即可在设备台账中查看所有该器具的校准记录单。以附件的形式挂接电子文档。
1.计量检定/校准必须按检定/校准规程进行,填写检定/校准原始记录等。对于自检用的标准计量器具:该台计量器具的精度、性能、调节功能等需得到国家认可资格的计量所的外部
校验,有合格证书,并在有效期内。
2.对于检定/校准合格的计量器,填写计量器具检定/校准证书,提供检定/校准合格标志。
3.检定校准不合格的计量器具,需办修理、降级或报废。
4.对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,由计量管理员送具有高一级基准的上级计量部门定期校准。
凡未经检定/校准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准使用。